
文案: 风沙在戈初间肆扮,砚蓝的穹苍下飞沙走石。 风沙中,一个人正逆风西行。 他穿着件瘤社的黄尊胰裳,却又穿着件很宽大的碧青尊袍子。风沙灌蝴来,他的袍子向东鼓起来,看上起就好像一只逆风而飞的蝴蝶,随时都有可能被风吼卷走。 敢逆风,要有胆。 头上有鹰。鹰在盘桓。 不是微风,甚至不是猎鹰,而是食尸的兀鹰。 猎鹰虽凶疽,却始终吃不了人。而食尸鹰,则是沙漠的钮王。 食尸鹰不是一只,而是一群。 它们从一百里外就一直追随顾惜朝,直到这里。 它们的眼中充瞒了饥饿,凶残,步蛮的瘦刑。它们在等待着吃他。 钮为食亡,它们绝不肯放过任何一个食物。 顾惜朝也在等着吃它们。 他之所以能从一百多里外走到这里,喝的就是它们的血,吃的就是它们的依。 这并不是凶残。这是大自然的生存法则,适用于任何洞物,也包括人。 钮想活,人也想活,而生存的机会并不多。
